記者從衡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滿足職工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減輕繳存職工購房資金壓力,近日,結合衡水市實際,該中心對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進行了調整,涉及公積金提取、貸款等。

租房提取額度再提升。繳存職工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商品住房的,每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最高金額由衡水市區每月800元,其他縣市每月600元,全市統一提高至每月900元。該政策從7月20日起執行,本年度已辦理提取的不再補提。

在購房提取方面,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職工及其配偶在衡水市行政區域內全款購買首套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夫妻雙方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購房支出。提取資料按照《衡水市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實施細則》(衡房金管委﹝2019﹞1號)相關規定執行,再次提取的不再提供購房證明材料復印件。職工已辦理過兩套及以上購房提取的(包括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的),不適用該項政策。職工提取后,將所購房屋再次交易的,停止執行該項政策。

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70萬元。

衡水湖城英才人員在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時最高貸款額度在本市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上浮10萬元,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6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80萬元。

凡符合我市貸款政策的二孩或三孩繳存職工家庭在本市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上浮10萬元,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6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80萬元。需要提供的資料除原貸款資料外,另需提供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若有離異或者再婚情形的,需提供明確撫養權歸屬的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離婚協議書等。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貸款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